城外,十里坡。
红花点青草,美色配美人。
我得承认,败类说的很对,春天确实是个好季节,看那时不时骑马而过,莺莺燕燕,好不热闹的女子,就得感叹一声,果然没来错。
败类坐在草地上,嘴里叼着一支不知在哪里顺手摘来的小花,笑眯眯的看着我。
“你说,那些江湖大侠,现在应该做什么?”
败类说这话,让我突然想起了李怀秋,他现在应该陪着徒弟到处找剑吃吧。
“哎,怎么不说话?”
败类回头,一脸向往。
我没说话,不想告诉他大侠其实很邋遢。
“我猜应该在行走江湖,打抱不平。”
败类说完,一脸哀伤。
我想身在赵家,他应该是很不情愿的吧。
身后马蹄声渐近,我回头,就见当头一匹枣红大妈上女子国色天香,美的不可方物。
败类看见来人,脸色煞白,一骨碌爬起来,撒腿就跑。
那女子见败类跑,冷笑一声,手中马鞭一扬,枣红大妈跑的更加卖力。
败类听得身后马蹄声,跑的愈加飞快,无奈,双腿终究不及四蹄,一屁股跌坐在地上,气喘吁吁地看着翻身下马的女子。
“怎么不跑了?”
女子嗤笑,居高临下的看着败类,一脸你再跑试试的样子。
“有种你别骑马!”
败类喘着气,跑的太快,脑子都跑丢了。
“这样啊,那你也可以骑马啊。”
败类两眼一翻,气的险些晕倒。
“哟哟~我当是谁呢,原来是誉满京城的赵家公子,叫什么来着,对了,大家都叫你败类是吧。”
与女子随行的一个年轻公子缓缓走到败类身边,一脸讥笑的看着他。
女子脸色一变,回身就是一鞭,年轻公子没料到女子会突然变脸,来不及反应被一鞭狠狠抽在脸上,一脸惊讶的看着女子。
“做狗就安静点,主人都没说什么,谁让你叫了?“
女子冷着脸,看也不看年轻公子,只是蹲下身来,看着败类轻声说道:
“下次别见了我就跑,好吗?“
败类一脸苦笑。
“你不追我就不跑。“
“这样啊,那你还是跑吧。“
女子咯咯直笑,翻身上马,看了眼败类,轻轻一笑,便渐行渐远。
败类回头看着我,一脸怒气的吼道:
“干嘛不用轻功带我跑?“
我哈哈大笑,丝毫不理会哀怨的如同小媳妇般的败类。
回到赵家时,败类气鼓鼓的跑回小湖喝酒去了,我没在意,反而心中很暖,太师找我他是知道的,大概也能猜到今夜我又要去杀人吧。
赵家死士的规模还是超出我的预料,当我被陈伯带到地下密室时就见五六百人整齐的站在那里,有些我很熟悉,有些已经模糊。
太师见到我,看了我一眼,便回身走出了密室,他是不喜欢血腥味吧,毕竟他是那么的儒雅。
陈伯站在前头,冷脸扫过众人,轻声道。
“甲士五十人,兵部尚书方家,鸡犬不留。“
说完,便回身走出。
甲士的伍长我是认识的,当年便是我的教头,只是几年不见,脸上的伤疤愈加多了几分。
兵部尚书的府邸很大,当我们潜入时,才发觉这么大的宅子要全杀光,是要费一番功夫的,老教头眉毛皱了皱,舔了舔嘴唇说:“从后院开始。“
我知道他的意思是,从后院开始见谁杀谁,这样的确省力不少,我点头。
大概杀了三十人时,方家的死士便赶到了。
老教头依然是皱眉,只说了一个字“杀!“
赵家有死士,方家自然也有。圈养死士,就如同养猫养狗一样,你家里有了,我家里自然也要有,不然便会被人看低,关键时候也可以让自家狗去咬别人家狗,这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,京城大人们都知道的。
所以,只有杀,杀了方家死士,剩下的方家人便都是待宰羔羊。
一盏茶功夫,方家家主脸色铁青的站在我们面前,我猜,他大概没想到自己家的死士会死的这么快。
“好!赵家赵康!“
手起刀落,大好的头颅便在空中飞舞,掉在地上时,应该也会感到痛吧。
捡起头颅的是个我不认识的死士,本来这件事是老教头做的,可惜,他就死在我身后一丈处,肠子流了一地。是被人一刀把肚皮挑开的,那个时候我就站在他身后,我看见他笑着看了我一眼,这是我这次见他之后,他第一次对我笑,我看见他一脸轻松,倒下去的时候还骂了一句“狗日的赵家。
老教头的死对我来说,就如同看见一个自己熟悉的茶杯摔碎了一样,最多是可惜,过上一时三刻便全无感觉了。
败类说这叫冷血,我想大概是有的吧。
他说完这话,盯着我看了一会,突然笑着说,他也不确定了,因为他看见我有了一丝局促,有了一丝慌张。
我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来的,但至少我知道他没说错。
太师看见那颗头颅时,一脸厌恶,冷着脸转身离去,陈伯走到慌张无措的新教头前面,鬼头刀只是一挥,密室中便多了一颗头颅,两脚踢开,陈伯耸肩骂道:“两个蠢货!”
第二日京城人心惶惶,都在盛传兵部尚书不尊天道,被老天收了人头,只留下一个躯体,可怜尚书府,一人遭罪全家落难,连个鸡犬都不曾留下。
那几日,京城道观佛堂人声鼎沸,好不热闹。
败类喝酒喜欢狂饮,之后便大醉,他说人生在世,不尽兴无趣的紧。
我不太明白这话的意思,但总觉得看起来很江湖。
败类又醉了,醉的吐了一地,打扫的丫鬟叫小黄梨,估摸着也就十几岁,皱着眉头捏着鼻子一脸苦闷的打扫,刚收拾好,正要端出去,就被急匆匆进门的人一下子碰倒,小丫头眼见如此委屈的都快哭了。
“哎